| 井陉县“三落实、四到位”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 | | 2008-11-20 10:35:42 | 为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落实,井陉县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,在管理工作中坚持做到“三落实、四到位”,收到了良好的效果。 “三落实”即:落实监管责任,必须按照“新农合”工作的程序要求,严格检查、严格诊疗、严格用药、严格报销手续、严格告知义务、严格公示制度;落实单位内部整顿,完善内部诊疗项目、检查项目的核查摸底,及时纠正不当行为;落实参合农民住院填写门诊手册制度,并作为住院核查凭据。“四到位”即:思想认识到位,提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;措施到位,从病人入院到出院都要有规范的工作程序;工作到位,尽职尽责的把工作做好;落实到位,做到有部署、有落实、有检查、有结果。同时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,确保“新农合”工作的规范运行,真正让广大农民享受到“新农合”带来的实惠。 | |
|
|